温渐渐流失,额头却烫得仿佛在燃烧,神智渐渐变得模糊。
快要喘不过来气的时候,他才知道,原来,死亡是这样的感觉。血腥味愈发浓重,他又想到了那些在沪江大学爬满常青藤的图书馆度过的下午,夏知白一言不发得坐在他对面,把头埋在大部头的书里,读到不懂的地方,会皱着眉抓她那头长发。她不是个讨喜的姑娘,可他还是想再见她一面。
一辆黑色汽车停在他面前,穿着长风衣的男人撑着一把黑伞,站到他面前,高高在上得俯视,一双冷漠的眼。
男人蹲下身子,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块丝绸帕子。轻轻擦拭他脸上的血渍和雨水。
“将自己弄成这样,就是你的本事?”嘲弄的语气。
他用尽全身力气想爬起来,却再次摔倒在雨水里。他从小就知道,人心是毒药,不该存有什么期盼。
他不甘心得伸出手,碰到了男人的皮鞋。
男人看着那张与他年轻时相差无几的脸,终是有些动容。
“你是在求我吗?我的儿子?”
风吹开了窗户,陆怀瑾猛得睁开眼睛,才想起自己躺在北平教师宿舍的沙发上,他起身走过去关窗,外面的雨已经小了。回过头,夏知白已经睡着了,发出安稳平静的呼吸声。
从那天开始,他就成了陆维桢乖顺的儿子,假装忘记了之前的一切。他们对于他失忆这件事很满意,可他知道,陆维桢依旧不喜欢他,就像他永远厌恶他那个一厢情愿的母亲。
陆维桢不过是从指缝里洒出一点怜悯,随时可以收回。
他去美利坚,陆维桢没说什么立刻便答应了,从美国回来以后,他也知趣得选择了待在远离南京的北平。
清晨,夏知白被窗外的鸟鸣吵醒,发现沙发上空荡荡的,陆怀瑾已经离开了。
她将自己卷卷的头发扎好,戴上平顶礼帽,穿着昨晚改好的衣服和一条白色褶裙走上街,发现许多人会回头看她。或许因为她是街上唯一一个穿男士西服的女子。
这一日夏知白几乎走遍了北平城的服装店。她发现店里的女士服装非常单一。西式服装几乎都是及脚踝的长裙,带着洛可可和巴洛克的遗风仿佛舞台上演员们的戏服。
中式服装旗袍和袄裙各自占据半壁江山。现在几乎全中国的女人们都穿着这几种款式,只是领口袖子稍加改变绣花样式和面料稍加不同。贫民用粗布,贵妇人们用丝绸。而女学生们最喜爱的,是阴丹士林蓝的料子,好看又便宜。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,换汤不换药。
她经过王府井的时候,一家服装店的招牌吸引了她的注意,时裳成衣。是那封信里的地址。
她走进店里,店正中心挂的布料和她在湖州,收到的那块一模一样。难道这里就是*洲在这里?
她拉住店里的伙计,将盖着时裳戳子的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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