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四章 第一笔红利_狙击南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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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适的感觉,看样子这青党甲不但品质极佳,里衬也做得很舒适。这时狄烈全身负重已近八十斤,却丝毫没有吃力之感,这时空穿梭对他身体的改造还真不是一般的强。

  接下来是叶蝶儿的改装,以她的体质,当然披不动铁甲。狄烈便找了一副皮甲皮盔让她穿戴上,虽然过于宽大,并不合身,但在黑暗中多少还能蒙混一下。至于侯方镜有一个通译的身份,可以在金营中自由行动,自然就免了。

  最后要装包的就是那堆金银珠宝了。

 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。这句话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真心大实话。这个时候的狄烈是真正的一文不名,当然不可能对这么一大笔财宝无动于衷。狄烈其实很想把这所有的财宝全打包带走,但他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,重量的问题先不说,光是那体积就实在太庞大,扛着这样的大包裹出去,无异于在额头上写着:我是盗贼!

  既然不能全带走,就只好挑选一些贵重物品了。在这一方面,无论是侯方镜还是叶蝶儿都要比狄烈强得多。狄烈便将一幅绢帛撕成三块,让二人赶紧挑选,完事后每人掮着一个塞得鼓鼓囊囊的包裹。

  看着叶蝶儿犹如做梦一样的神情与侯方镜喜上眉梢的激动模样,狄烈预先给二人敲了边鼓:“别想岔了,这是我的战利品。等逃出去以后,你们可以从中挑选出几件留做纪念,明白吗?”

  侯方镜心中一凛,连连称是:“英雄救小的逃出这虎狼之窝,这便是天大的恩惠,岂敢再图英雄之物。”

  叶蝶儿更干脆,将包裹向狄烈一推:“奴身子单薄,穿这盔甲已是勉强,还是壮士自带好了。”

  狄烈想想也是,信手接过,随口道:“你们也不要一口一个‘英雄’、‘壮士’的喊,我叫狄烈,你们称呼姓名就可以了。”

  叶蝶儿一喜,行了个福礼:“原来是狄壮士。”

  侯方镜也上前见礼:“狄英雄。”

  狄烈挠挠头,很是无语。

  一番准备之后,狄烈看看腕表,时针已指向八点,天色已完全暗了下来,可以行动了。

  狄烈把枪背在肩上,瞥见掉在地上的两颗弹壳,想了想还是捡起来放进口袋。顺手从那堆兵器中抓过一柄铁蒺藜骨朵——也就是俗称狼牙棒的东西,在手里掂了掂,大概有个三十来斤的样子,能用这样的重兵器,这个撒刺确有几分真才实料。

  狄烈右手拎着狼牙棒,左手拔出匕首,从帐后割开一道大口子,窥探了一会,先行钻出,确定附近没人之后,打个了手势。

  侯方镜与叶蝶儿鱼贯而出,紧紧跟在狄烈身后。

  侯方镜东张西望,惶恐不安:“狄英雄……现在出来了,接下来怎么办?”

  狄烈没有说话,只是不断地抽动鼻翼嗅着什么,倏地向西北方一指:“那是什么地方,怎么会有这么强烈的异味吹送过来?”

  侯方镜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问这个,但还是答道:“那是金人的马厩所在。”

  “马厩?”狄烈眼睛一亮,“马多吗?”

  “小的没数过,不过这部金兵的主将是一名唤勃鲁的猛安孛堇,手下兵力不少于五千,其中大约有千余为女真精骑,又有近千契丹降卒及河北签军。按金军骑兵一人双马甚至三马来算,便有四、五千之数,加上各种驮马骡子等畜力,依小的看来,无论如何都不会少于一万之数。”

  “一万匹马?万马奔腾!”狄烈嘴角绽起一丝颇堪玩味的笑意,“既然这样,就玩一票大的!”

  侯方镜暗暗叫苦,虽然不知道这胆子大得没边的家伙要干什么,但想必又要行险,可事到如今,已身不由己,就算狄烈要闯刀山火海,他也只能是蒙头跟进了。

  至于叶蝶儿,从走出帐蓬那一刻,就已将自己的性命交付到这个从天而降,解救自己清白的年轻勇士手上。即便前方是一条不归路,她也将夷然无悔地走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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