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九十七章 御案_乱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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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办笑嘻嘻地说,“有一桩好事儿,要报给四哥知道。”

  明山媳妇是得过吩咐的,不能见宫里头来的苏拉。现在听说是李得胜。吱呀一声,把门开了一条缝,向外一张,看见门口站着的这一群人,公服鲜明,瞬间便吓呆了。

  门既然开了。就不能再让她关上,李得胜用肩膀一抗,将院门抗得大开,一群人便涌进了院子,明山媳妇被挤在一旁。吓得不知所措。

  等到明山听见响动从堂屋里出来,看见这群刑部的衙差腰上都悬着腰刀,脸就白了――若是平常办差,都是持了水火棍子,只有捕拿重犯,才有挂刀这一说!

  “明山,你也是公门里头的老人儿了,我们刑部办差的规矩都该知道。”那名司官沉着脸说,“我不锁你,你自个乖乖儿的跟着走,别作怪,免得彼此不便。”

  待到明山懵头懵脑地被衙差们夹护着出了院门,没走出几步,身后便传来他媳妇那一声长长的哭号。

  “要死啊――”

  *

  婆娘喊的这一声,颇不吉利,明山脚都软了。等到被带到刑部,立刻过堂,哆哆嗦嗦听明白了要问的是什么事,却又一时精神起来――还以为是跟安德海一起构害关贝子的事发作了,原来只是李开山的事!

  李开山的事,有人证有口供,不认是做不到的,但是只要不从自己嘴里把安德海牵连出来,他在宫里就非得想法子救自己不可。于是咬了牙,只肯认收受银两,替人谋差这一件,再问他向谁去谋,便不肯招了,只说是正在运动,并没有确实的法子。

  他心里清楚得很,收了钱替人谋差,若是没有成功,刑部也只能比照“贪赃不枉法”的例子来处置。丢官受杖是免不了的,然而不在乎――只要肯花钱,将来官总能回来;一样的道理,钱花到了,杖责八十连衣裳也不会打破,这些都是小意思。

  想通了这些,心气更旺,嘴也咬得更紧。他是现任的六品官,没有奏免之前,又动不得刑,审案的刑部司官一时也拿他没什么法子。

  好在不止他这一条线,等到漕运上那位提塘官刘满江一到,形势又变得不一样了。

  刘满江是作为人证传来的,不是犯人,因此两位审案的司官面子上还是客气的,申明了事由,让他站着答话。

  “刘满江,你是久在京城的人,做事情的轻重,你晓得吗?”

  “回大人的话,下官晓得。”

  “嗯,凡事要讲实话,不要替你们督帅招惹麻烦。”

  “是,请大人放心,下官一定有什么说什么。”

  这是刘满江聪明的地方――安德海要吴棠替李开山销案起复,这个不假,然而自家大帅一来不曾替他办,二来安德海口称是太后的意思,至于真假,谁去管他?有这两条在手,稳若泰山,没有丝毫担心,又何必去说假话,节外生枝?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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