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十七章 勾离国志_大明抄书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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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再慢慢审讯。

  故而妖民之间常说,审案的人,简直不是人!

  又说,好妖不升堂,升堂无好妖。

  前一个是好坏之好,后一个是完好之好。

  可见妖生艰难。

  “一天未必能碰见一宗妖民的案子,方观主安心喝茶,在此间休息便好。”

  柳清风最后道。

  正说着,一个衙役奔进来,仓皇叫道:“柳道长,有恶鬼杀人!”

  恶鬼杀人?

  不是说,京师重地,少有这些案件吗?

  “慌张什么。”

  柳清风面不改色,几句话问清案发情形,才客客气气跟方休告退。

  方休见他一直恭敬,也劝一句道:“清风道友,小心为上,这恶鬼敢在京师杀人,定然不是好对付的。”

  方休琢磨演技日深,对窍穴开辟后的肉身举止变化,一眼就能分辨。

  这柳清风要么如他一般精心乔装,要么根本未开辟哪怕一宫的窍穴。

  世上哪有那么多实力派?柳清风定然是后者。

  “多谢方观主挂怀,但这点小事我还应付得来。”

  没想到,柳清风却挥挥手,笑道:“方观主稍候,我去去就回。”

  说完,便凶巴巴让衙役带路,离开县衙。

  “这么自信,难不成是有摩阳成赏赐的法宝符咒?”

  方休也没有多想,喝过一杯茶,便唤杂役取笔墨纸砚来。

  从怀里掏出一本旧书,开抄。

  走到哪抄到哪,才彰显方观主的求道之心!

  今日这本书是《勾离国志》,记载的是西域勾离妖国之事。

  大明国土极西,越过两界山与西域荒漠,便是勾离妖国。

  该国子民以勾族为主,这字读作“勾”,写作“乚”。

  勾族上半身与人无异,下半身却是一根蛇尾,称之为人身勾尾。

  自然,勾族不会这么认为,他们只会说人是勾身人足。

  俗话说,足尾同路。

  原来是说人足与勾尾虽然迥异,但都是行路所用,意指求同存异,亦或者达成相同结果的不同方法。

  不过这个词传到后面,意义变成两种秉性的事情混合一处,迟早会出事端。

  这里面的端倪,隐约可见勾国与人国的关系。

  勾族是上古神魔帝勾离的血脉后裔,与人族算是同出一宗。

  但两边肯定是不对付,若非两界山与西域荒漠隔绝,迟早要做上一场……应当说绝对已做上一场。

  人国传承至今,王朝更迭不知几许,勾离妖国自然也是如此。

  按《勾离国志》所说,勾族一度连皇位都失却,直到白娘王横空出世,将窃权的几大妖族击溃,才恢复勾家河山,也就是如今勾离妖国的执权王朝。

  这可不许笑。

  帝勾离又名帝娘,娘是勾族贵姓,比人国姬姓还要有分量。

  书抄一半,一个官吏迈进偏厅来。

  “你是今日坐堂?看你眼生,是第一次来?”

  官吏打量方休,一边道:“我是本县县丞,县令公务繁忙,县衙里由我升堂审案。”

  “方休见过大人。”

  方休放下笔,客气行个礼:“我的确是第一次坐堂,还请大人多照看。”

  “都是职责之内的事,谈不上照看不照看。”

  县丞挥手,接着道:“方才有妖民报案,我已派捕快去拘人,待会儿就要升堂,先跟你合计合计。”

  “大人是要合计什么?”

  方休不明就里。

  “那妖民告的是有人欠债不还,这种案子,往常都是直接判妖民败诉。”

  县丞说明案情:“不过今日这妖民来势汹汹,还花钱请了讼师,似乎不好对付,你有什么主意?”

  “欠债还钱,不是天经地义?”

  方休听得一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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