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111 狼灭,蛊惑,不留隔夜仇_让你卧底,没让你嚣张到当大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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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好二字的尾音未落,两道身影如同勐虎下山般,从并不算太高的峭壁一跃而下,速度飞快杀至人群中。

  阿积手中的寒芒一闪,背对着他的两个人才堪堪转身,手中的枪都还没来得及瞄准,便觉得喉咙一痛,全身的力气瞬间消失,手中的枪下意识松开,死死捂住开始不断飙飞鲜血的脖子。

  张嚣左右手化掌,重重拍在刚半转身的两个人的太阳穴上。

  不等面前的两个人颓然而倒,他闪电夺过两把枪,而后踢出两脚,将他们踢得倒飞出去,狠狠砸向前面的人群中,造成了多米诺骨牌效应,不少人被人肉保龄球砸得踉跄后退,趔趄着稳不住身形。

  “砰砰砰砰!”

  在张嚣迅捷鬼魅的走位之下,枪声如同突如其来的暴风雨般,密集骤起。

  近距离之下,子弹彷佛安装了精准的GPS定位般,击中绝大部分人的额头和心脏。

  只有小部分的目标才会在左右手和肩膀上挨了两三枪。

  四十发子弹,在短短的几秒内全部打光。

  等空枪的声音响起之际,在场的近十个匪徒,包括那个满脸横肉凶神恶煞的老大,要不就是再无声息的下去跟阎罗王卖咸鸭蛋,要不就是颓然倒地,惨叫连连。

  那个惊醒过来,大叫不好的老大,才堪堪开了三枪而已。

  子弹全部落空后,他就再也没有任何的机会了。

  张嚣吹了吹枪口上的隐而不见的硝烟,随意把枪扔在地上。

  果然,力量和速度并肩才是王道。

  强大的手力,让枪支稳定得一匹,几乎完全忽视了后坐力的影响,扣动扳机的速度和枪口瞬间转移的速度,已经有美式居合的影子,快准硬。

  以他现在的手速,要是去电影界发展的话,足以胜过加藤之手几倍以上,简直是岛妹的无上福音。

  可惜的是,自己志向不在于此,也接受不了被亿人观摩的怪癖。

  要不然,倒是可以借此大发横财,顺便为国争光。

  此时,阿积也才刚解决第六个敌人,眼见短短两三秒后残余的敌人就全部倒地,不由的眼睛急闪,无奈的摇头。

  用枪搞定敌人,速度还真特么快啊。

  怪不得武功会没落了。

  有捷径可走,有多少人还会花费十几年,乃至数十年的时间去苦练功夫?

  只要稍有天赋的人,勤学苦练一两年的枪法,足以在普通人里横行无忌了。

  想归想,阿积的行动不慢,迅速上前,把敌人的枪踢开,然后在张嚣的示意下将残余的人打晕,快速搜身。

  等确定了残余的几个人没有炸弹等东西的威胁后,他才把搜出来的现金和金链子等东西装在兜里,然后把枪和弹匣堆积在一起,放在另一边。

  搜刮抢光这套流程,阿积现在已经慢慢学到精髓了,不用张嚣再吩咐。

  熟能生巧啊。

  “叫醒他们......”

  张嚣点了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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